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

令人反胃的新聞

很多人都認為,部份香港暢銷報章在報道自殺案或兇殺案時,刊登的彩色血腥照片,是最令人反胃的新聞,遭到不少傳媒學者,以至害怕這類血腥照片的讀者批評。

但論令人反胃的報道,還不及近日某電視台對龔如心案上訴聆訊的報道。

近日龔如心遺囑案展開上訴聆訊,在聆訊中代表陳振聰的英國御用大律師,在未經上訴庭批准下,擅自播出陳過去與龔如心的調情片段,播了四分鐘後,上訴庭副庭長便要求陳振聰的代表律師不要再播下去。

筆者未在法庭旁聽有關聆訊,不清楚片段是不是令人倒盡胃口,只不過某電視台要求男記者扮陳振聰和龔如心兩人的聲音,將片段中的肉麻對白再複述一次,就極令人倒胃口。筆者認識大部份看過有關報道的朋友,包括一些平日接受得了報章上血腥照片的人,都無法接受電視台的報道手法,認為有關報道在打擊他們的食慾,恐怕遲早有人會去信廣管局投訴。

本來電視台將有關對白一五一十轉述一次,就已經很有問題。原審法官之所以拒絕讓有關片段在庭上公開播出,只讓法官私下觀看,皆因死者已矣,而死者亦有私隱,而播出有關片段亦不尊重龔如心的家屬。

試問龔如心的家人看到這些片段曝光,情以何堪。揭露一位己逝富婆的私隱,除滿足部份人的八卦心理,與公眾利益到底有甚麼關係?

至於電視台找男記者假扮兩人聲音,將那些極盡肉麻的對白覆述一次,更不知有何必要,就算香港有一群讀者有自虐狂,對血腥照片有興趣,都不代表他們同樣對龔如心與陳振聰生前如何相處有興趣。

法庭上法官批評陳振聰的代表律師,正測試法院的容忍限度,而這次某電視台的報道手法,正挑戰觀眾的容忍限度,但很明顯,這次超越了新聞專業應有的底線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